根据江西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要求,经省编办批复,原设在林业厅的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已完成了机构调整和更名,其原有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职责移交至省国土厅承担。江西省林业厅按照职能转变的具体要求,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林权类权属纠纷调处协办工作,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林权类权属纠纷调处协办工作由省林业工作总站具体承担。 目前,省林业工作总站已初步完成相关业务和档案资料的衔接工作。(江西省林业工作总站供稿)